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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涉黑案件的依法辩护”研讨会在沪召开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受到包括法学学者和刑辩律师在内的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为更好的学习《通知》要求,依法开展辩护工作,1月28日,由北京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主办的“新形势下涉黑案件的依法辩护”研讨会在上海举行。会议围绕如何依法启动涉黑案件刑事诉讼程序、如何依法开展刑事诉讼活动,如何依法开展刑事辩护工作,以及企业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刑事合规工作等问题展开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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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人员认为,此次专项行动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意义积极重大,刑辩律师要重视程序辩护的基础性价值和社会效应,更要在严格的法律框架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政法各机关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对此,与会代表认为,刑辩律师应根据《通知》内容,加强对涉黑案件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在涉黑案件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辩护是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确保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体会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此外,与会人员还就运用政策和法律之间的界限进行辩护、涉黑人员的财产处置、十大重点领域涉黑案件的辩护、“黑”与“恶”的界限、以及律师如何在完善涉黑领域的刑事立法、促成严格刑事执法等问题建言献策。

  《通知》发布以来,大成刑辩人对如何进行依法辩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在大成刑委会主任赵运恒律师的倡导和理事会的决议下,迅速召开本次研讨会,及时发出刑事辩护律师对中央重大部署和行业专业问题研讨的声音。这得益于大成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规模化的刑事辩护团队,通过进一步细化专业分工,有效地提升刑辩律师执业的专业性、规范性,从而更好地发挥律师行业作用,服务国家法治建设。

  据了解,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孙万怀、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张绍谦、浙江工商大学教授楼伯坤和上海市律协刑委会主任林东品、江苏省律协刑委会主任薛火根、浙江省律协刑委会主任徐宗新,以及大成刑委会执行主任张志勇,大成刑委会副主任娄秋琴,大成刑委会秘书长于兴泉,大成刑委会副秘书长马朗,大成刑委会副秘书长李红新,以及大成刑委会理事邢志、于耀武、何慕、龚永茂、宋云苍等5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会议由大成刑委会名誉主任翟建律师主持。

(来源:大成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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