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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成 团队创始人 执业证号:14403200710553260

职位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大成中国区刑委会副主任

大成刑辩学院副院长

   第十一届深圳市律协金融犯罪辩护专委会主任

   第十届深圳市律协刑委会副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导师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老师


马成律师执业以来办理过许多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部分案件属于公安部督办的特大案件。许多经典案例不仅案情复杂,涉案标的大,还广受社会关注,例如公安部督办的“闪电一号”骗取出口退税案,阿里巴巴集团某副总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兴通讯高管皇某某职务侵占案、新加坡某上市公司首席财务官胡某健涉嫌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高达10余亿元)、河南某市建市以来涉案金额最大(高达14.5亿)的段某某等人涉嫌诈骗案,曾位列胡润排行榜前20名的某富豪逃税案等,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马成律师办理的相关案件及执业经历,被多家媒体广泛报道,其中中央政法委的机关报法制日报,对马成律师进行了专访。


部分经典案例

(一)诈骗类犯罪

1.办理新加坡某上市公司首席财务官胡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案,该案受害人为东莞市政府和广东省经信委,背景复杂,社会影响极大,涉案金额高达十多亿元,目前该案被发回重审;

2.办理地跨深圳、上海、驻马店三市,公安部及省市领导重点关注、河南驻马店建市以来涉案金额最大(高达14.5亿)的段某某等人涉嫌诈骗罪案;

3.办理深圳某金服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贵金属、原油期货诈骗案。该公司员工涉嫌诈骗罪,央视记者曾于2017年4月19日对该公司进行暗访报道,随后深圳市经侦对该公司进行收网打击,抓获犯罪嫌疑人二十余名。经马成律师团队努力,现员工已全部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撤案处理;

4.办理于某经营大宗贵金属交易公司涉嫌诈骗罪案,该案为2016年11月28日公安部和证监会确定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为证券犯罪办案基地后的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该案后来成功将罪名改为非法经营罪;

5.办理深圳某科技公司涉嫌诈骗案,该案拘留249名犯罪嫌疑人,冻结涉案资金4千余万元,被南方都市报、深圳卫视第一现场等市内外媒体所广泛报道,有较大社会影响。为公司技术总监许某辩护,一审判决变更罪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判即释;

6.办理深圳某公司方某涉嫌票据诈骗案,该案涉嫌票据诈骗金额高达2500万,审查阶段经与检察官积极争取,起诉金额降低了800万,定性由个人犯罪转为单位犯罪,深圳中院最终做出无罪判决;

7.办理深圳某科技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该案涉及区块链代币领域,类型新颖,案情复杂,金额巨大,极具争议,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美籍华人黎某某辩护,最终办案机关采纳辩护律师观点,对黎某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现已撤销案件;

8.办理王某某涉嫌诈骗罪案,涉案金额巨大,按照法律规定量刑应在10年以上,后法院采纳了马成律师关于王某某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使王某某开庭后不久即获得自由;

9.办理吴某某涉嫌诈骗罪案,涉案人数高达18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最终法院认定吴某某具有立功情节减轻处罚,最终判处吴某某获轻判;

10. 办理惠州市某黄金期货中介公司涉嫌诈骗案,近十名公司高管被浙江省某市公安机关跨地拘捕,该案还涉及某香港知名公司的多名高管,经马成律师团队辩护,现已全部取保候审,后侦查机关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11.办理郭某合同诈骗、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该案涉及某港资全球知名企业,涉案金额数千万,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后,多次与公诉人沟通,后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辩护观点,最终认定其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二)非法集资类犯罪

1.办理投之家平台徐某某涉嫌集资诈骗案,该案涉嫌集资诈骗金额达23.9亿元人民币,社会影响巨大;

2.办理利民网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某主要负责人提供辩护服务,该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69亿元人民币,社会影响较大,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3.办理金赛银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为主要负责人提供刑事法律咨询及刑事法律辩护活动;

4.办理拉拉平台负责人许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该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高达14.5亿元人民币,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较大,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5.办理东亚基金公司高管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多亿,社会影响较大,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6.办理某省某商会会长陈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该案与金赛银基金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关联,案情复杂,涉案金额近亿元,有较大社会影响,获轻判。

(三)职务类犯罪

1.办理阿里巴巴(中国)集团公司副某总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此案涉及阿里巴巴(中国)集团公司和腾讯科技技术有限公司两大知名互联网公司,已被国内外媒体多次报道,广受社会关注,在国内外的影响非常巨大;

2.办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高管皇某涉嫌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高达人民币3400万元),辩护人根据具体证据和案情做有效辩护,最终皇某获轻判;

3.办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前销售经理孙某某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近两千万,在公司内部作为2017年度典型反腐案例宣传,获轻判;

4.办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张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案,获轻判;

5.办理北京某知名国企工程部前经理兼任深圳分公司前负责人孙某某涉嫌贪污案,涉案金额近两百万,在侦查阶段予以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对自首情节予以认可,目前进入审判阶段;

6.办理茂名市某区某镇长冯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系当地监察委办理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被中纪委所报道,有较大社会影响,最终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仍获得从轻处罚,获轻判;

7.办理某知名广告公司首席执行官马某某对腾讯公司员工行贿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案,根据证据和具体案情制定辩护方向和思路,做到了有效辩护;

8.办理深圳某知名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涉嫌向广东省某部委单位行贿案,企业负责人尹某被江门市检察机关监视居住,律师介入提交法律意见后,成功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

9.办理深圳某知名实业公司单位行贿罪再审案,该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引发,曾被深圳都市报等当地媒体报道,引发关注,社会影响较大;

10.办理刘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最终采纳了马成律师关于刘某某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的观点,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使刘某某在关押数月后重获自由;

11.办理“三打两建”期间广受社会关注的肖某某涉嫌受贿案,法院最终采纳马成律师关于自首的观点,并取得较好的判决结果,使该案成为该批案件中量刑最轻的案件,此案经南方都市报、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等各大媒体争相连续报道,影响较大;

12.办理河南某动漫学校校长左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案,法院采纳马成律师辩护意见,变更罪名为职务侵占罪,仅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13.办理华为公司某代理商庞某职务侵占案,该案牵涉华公司高管职务犯罪,成功改判。

(四)税务类犯罪

1.办理公安部重点督办的“闪电一号”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罪案,该案涉案金额数十亿元,涉案人员横跨五省六市,曾被中央二台经济频道专题报道。经马律师精准辩护,当事人赵某判后即放,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

2.办理胡润排行榜曾排名前二十的富豪、全国政协委员万某某逃税案,该案涉嫌逃税金额数千万,经马律师成功辩护,检察院二次变更罪名,二次退侦,直至审查起诉期限届满时,最终采纳律师意见,对万某某作出了取保候审决定。

(五)假冒注册商标罪

1.办理孟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该案历经两次庭审,法院最终采纳了马律师对于评估报告中的鉴定瑕疵问题以及不知情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建议公诉机关撤回起诉,孟某某最终无罪释放;

2.办理侯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该案审理时处于广东省“三打两建”期间,二审法院采信马成律师关于自首的观点,成功将一审判决的四年有期徒刑改判为缓刑;

3.办理罗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马成律师办理二审后,通过抓住证据的瑕疵,成功打掉涉案销售金额,罗某某由原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成功改判为有期徒刑两年;

4.办理彭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法院最终采纳了马成律师关于彭某某受雇于他人应属于从犯、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辩护观点,判处彭某某缓刑,当庭释放;

5.办理林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检方指控的220万淘宝销售额最终未被认定,大幅度减轻了刑罚,最终林某某被判处缓刑;

6.办理王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全面为王某某(系公司大股东、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咨询,在公司部门经理被判刑的情况下,王某某自首后被取保,最终检察机关采纳马成律师关于王某某主观上不知情,不构成犯罪的观点,对王某某做出了不予逮捕的决定。

(六)走私类犯罪

1.办理海关总署督办的马某某等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该案涉嫌走私金额特别巨大,经中央电视台多次报道,影响较大,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2.办理香港籍公民霍某某走私武器案,于二审阶段介入,现已跨地区取证完毕,经努力,广东高级人民法院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后,将案件发回重审,在重审阶段,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将霍某某刑期从原审七年降低至二年五个月;

3.办理深港跨境走私武器“使命2017”专案,为被列为组织者的香港居民罗某某辩护,该案涉案仿真枪支数量较多,属情节特别严重,最终认定从犯,仅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4.办理湖北某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为负责人江某辩护,该案涉嫌走私金额达1000余万元,法院认定江某具有自首情节减轻处罚,并对其在押期间舍己救人的行为量刑时酌情考量,最终仅判处四年十个月有期徒刑;

5.办理深圳某知名制造业企业犯走私普通货物一案再审申诉,提出单位自首的新辩点,成功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6.办理洪某某走私普通货物一案,逃税金额高达六百万,当事人一审被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团队于二审阶段临危受命,发现本案存在自首情形,成功发回重审,最终减轻处罚。

(七)毒品及有毒有害品类犯罪

1.办理香港居民赵某贩卖毒品案,该案横跨深港两地,毒品数量较大,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关于“从犯”及“控制下交付”等辩护观点,在检方建议量刑为七到九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仅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办理胡某某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案件,该案由央视《今日说法》重点关注命案牵出,涉嫌买卖危险物质罪数量全国罕见,涉案人数众多,胡某某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马律师二审阶段介入,目前正在办理中;

3.办理台湾居民许某涉嫌走私毒品案,许某涉嫌走私某一类毒品80公斤,社会影响巨大,该案目前正在办理中;

4.办理林某涉嫌贩卖数十公斤毒品罪案,该案目前正在办理中。

(八)其他重大犯罪

1.办理深圳市某知名通讯工具软件开设赌场案,该案系中国即时通讯工具涉嫌开设赌场罪第一案,指控涉案赌资达2200亿余元,提现400亿余元,500万余用户12亿余元资金被冻结,引起行业内外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目前庭审直播累计播放量10多万次;

2.办理原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害人系著名互联网企业腾讯公司,该案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受到中央电视台、深圳电视台、腾讯新闻等新闻媒体的多次报道,广受社会关注。该案组织“暗夜攻击小组”号称是“国内影响力最大的黑客攻击组织”,原某某系被公安部“红色通缉令”从柬埔寨逮捕回国。经成功辩护,打掉原指控的全部损失金额,最终仅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3.办理石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该案涉案金额数亿元,公诉机关与法院均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对石某适用缓刑;

4.办理马某敲诈勒索案,于审判阶段介入,在提出辩护意见后,该案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在公诉机关建议量刑十年以上的情况下,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一审获刑仅四年;

5.办理深圳市某公司董事长曾某串通投标、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最终仅被判处十个月,并适用缓刑;

6.办理“猎狐行动”许某组织、领导传销罪案,经马成律师提供的法律帮助及有效辩护,最终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7.办理广东省某市某知名企业家涉嫌聚众斗殴罪,该案社会影响极大,案件疑难复杂,最终法院采纳了全部的辩护意见,做出了无罪判决。

(九)刑事控告及风险防范

1.为涉嫌贪污罪和受贿罪的某国有银行分行副行长黄某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咨询,最终,黄某未被批捕;

2.为国内影响力较大的支付公司某支付公司员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案、员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案刑事控告提供法律服务,目前两案均已成功立案;

3.办理华润集团某公司控告姜某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

4.办理恒大集团旗下某建设集团公司控告王某等人伪造公司印章罪、职务侵占罪;

5.为某知名互联网金融公司提供风险防控法律咨询;

6.办理某新三板顾问单位控告赵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成功立案并追回损失;

7.为涉嫌受贿罪的某官员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咨询;

8.为涉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的相关人员提供法律咨询;

9.办理郭某控告文某涉嫌诈骗案,成功立案;

10.办理台湾人许某某控告外籍人杨某涉嫌诈骗案,成功立案;

11.为深圳某知名银行高管提供风险防控法律咨询,合理规避刑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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