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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一笑事件是否涉嫌诈骗犯罪?

  【新闻简介】

  一场救助5岁白血病患儿罗一笑的爱心接力,没过几天,演变成对“带血营销”的愤怒与质疑。患儿的父亲罗尔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发文《罗一笑,你给我站住》,记录女儿9月至今的患病经历,并开通打赏功能筹集医疗费;“P2P观察”微信公众号发布劝募文章《耶稣,请别让我做你的敌人》,宣称患儿治疗“每天少则一万出头,多则三万有余的费用”,并承诺“转发一次捐款一元”。几天后,事件反转。罗尔被质疑隐瞒了在深圳和东莞共有三套房,且医保已经覆盖罗一笑的大部分医药费。罗尔昨日接受采访时称,2万元是9、10月份的自负费用,11月住进重症监护室后,各种费用激增,暂时不好统计,三套房仍有贷款,其中有两套未拿到房产证,短时难以套现,女儿进重症室后用钱急迫。有网友质疑该事件推手已涉嫌诈骗。

  【律师评析】

  很多网友对此事件感到非常愤怒,感觉自己的爱心受到了利用,甚至有人质疑罗尔的行为涉嫌诈骗犯罪。凯撒的归凯撒,暂且抛开道德评价,深圳刑事律师现基于新闻报道罗尔公开承认的事实进行分析,讨论其是否真可能涉嫌诈骗犯罪。

  一、医保报销大部分费用,宣称每日治疗花费上万涉嫌虚构事实?

  有网友认为,尽管女儿生病为真,但医保已经覆盖罗一笑的大部分医药费,但罗尔在文章中宣称患儿治疗“每天少则一万出头,多则三万有余的费用”,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既可以表现为虚构全部虚假的事实,也可以表现为虚构部分虚假的事实,故罗尔符合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行为要件。

  深圳刑事律师认为,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要求行为人具有虚构事实的行为,并且受害者因为该虚构的事实陷入错误认识,并且基于该错误认识给付了财物。如果罗尔昨日回应“2万元是9、10月份的自负费用,11月住进重症监护室后,各种费用激增,暂时不好统计”属实,且真实花费与其宣称基本吻合,则尽管其在文章中虽未准确说明花费激增的时间点,但其所宣称的现每日治疗费用上万元符合真实情况,故难以评价为刑法上的虚构事实。那么未主动披露这个时间节点,是否属于故意隐瞒真相?下文一并讨论。

  二、文章中并未公开有三套房产等信息,是否为隐瞒真相?

  还有网友质疑,罗尔文章中并未提及其在深圳和东莞共有三套房等信息,大多公众如果知道其有三套房产这些情况,可能就不会对其进行捐赠,故其满足诈骗罪中的隐瞒真相,使受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给付财物的行为要件。

  深圳刑事律师认为,尽管刑法意义上的欺骗行为具有明示的举动欺骗和默式的举动欺骗两种形式,但文章中并未提及三套房产等信息并不必然符合刑法意义上的隐瞒真相的要件,具体分析如下。

  (一)募捐者需要履行何种程度的披露义务?

  在募捐行为中,募捐者往往需要一定程度上披露个人信息,以取得公众的信任和同情。然而需要披露哪些信息,需要披露到何种程度,并无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在新闻采访中,还有记者问到,罗尔的月收入情况。但无论是房产信息、个人收入信息,罗尔在文章中均未提及。如果认为罗尔在文章中没有披露这些信息,涉嫌隐瞒真相欺骗公众,那么所需披露信息的范围和边界又在哪里?

  (二)未披露的信息是否使捐赠者陷入错误认识?

  也许有网友提出,尽管所需披露的信息并无明确规定,但如果他披露了这些信息,我就不会对其进行捐赠了,他未披露的信息使我陷入了错误认识。

  这种观点具有一定合理性,刑法意义上的欺骗行为是否使受害者陷入错误认识,是以具体对象的认识,而不是以一般公众的认识为标准判断的。若在其他问题上无争议,该网友觉得自己针对本事件认识错误,并且基于该错误认识给付了财物,则罗尔就够成对该网友的诈骗。

  罗尔昨日采访回答,其三套房产中有两套尚未拿到房产证,且仍有贷款尚未付清,短时难以套现,而其女儿11月入住重症室后,治疗花费激增,短时难以筹钱,感觉挺不下去了才选择寻求公众捐赠。深圳刑事律师认为,如果罗尔的陈述真实,则其中既包括其负担激增、难以承受的信息,又包括其具有部分财产的信息,倘若在文章中披露,可能会有部分网友如前所述,不再对其捐赠,但也有可能有部分网友认为其有担当,选择对其捐赠。

  (三)罗尔是否具有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故意?

  诈骗罪构成需要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主客观方面要一致。在刑法中,诈骗罪为直接故意犯罪,即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抱有隐瞒真相,使公众陷入错误认识骗取财物的主观故意。而本案中,罗尔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难以进行判断和评价。如果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证明其具有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故意,其后又将网友捐赠所得完全用于其女的治疗支出,没有对钱款予以挥霍或者挪作他用,则对其犯罪故意难以认定。

  深圳刑事律师认为,综合上述分析可知,从目前可知的信息判断,暂且难以认定罗尔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这是因为本案中的基本事实——罗尔女儿疾病需要大量钱款救助的确存在。且从罗尔发布的文章来看,其主要内容为对女儿生病前幸福生活的追忆,对亲朋好友关爱的感恩,并未直接表明寻求公众的捐赠。实质上,微信赞赏功能实质是对原创文章的付费阅读,而非募捐工具,《微信公众平台赞赏功能使用协议》4.3.8中明确规定,用户不能用赞赏功能进行募捐等行为。打赏也并非公众阅读的必经程序,读者有权决定赏还是不赏。

  在何种情况下,个人可以向社会寻求帮助,这是一个道德评价问题;个人应该如何求助,应该披露哪些信息,这是一个社会规范问题,尤其是从罗尔事件中,我们发现,这其中有许多地方仍待完善。但可以肯定的是,孩子的病痛是真的,捐赠者的爱心也是真的。衷心祝愿,孩子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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